因為我做的研究與物種分化及如何客觀的判別什麼樣的東西可以被稱為不同“種”,不同種與不同“族群”的生物學差異在哪,很多時候都會遇到有興趣的朋友或是同學問說為什麼不試試看雜交?或者是看到不同物種被定義的時候(例如我研究的不同長戟大兜蟲的“種”),常常能得到的反應就是『可是這些不同長戟可以交配生下沒有問題的下一代,為什麼是不同種呢?』。
但是生物種與雜交不孕(或下一代生育率下降)有直接的關係嗎?為什麼很多人(包含生物老師,生物學家及大眾)想到不同生物的種類總是會聯想到雜交不孕呢?
Mayr在定義生物種的觀念時候僅說了生物種是在自然的狀況下包含一群可以自由繁殖下一代的個體或族群們。不同物種之間因為“生殖隔離”在自然的情況下不會相互繁殖。但就因為這個“生殖隔離”一詞,一些當時不同意Mayr觀點的學者就嘲弄地說出『Mayr的生物種根本上就是雜交不孕的隔離觀念』,也說出了經典的『老虎跟獅子可以生下一代,難道他們是同一種嗎?』的句子。這兩個原本是來嘲弄生物種觀念的句子卻成為後來多數人對生物種觀念的認知,真的是始料未及的成果。
生物多樣性及螞蟻研究很有名的學者E. O. Wilson雖然在1953年就寫過文章抨擊這些攻擊Mayr生物種觀念的人根本就是不暸解族群的概念,也審慎的解釋了為什麼老虎跟獅子是有效的生物種:因為它們在印度等地有共域的機會,彼此有不同的生物學,“自然狀況”下有完整的“生殖隔離”不會產生遺傳混雜的下一代。然而大家就好像沒聽懂,繼續把生物種的觀念跟雜交不孕連想再一起。
這應該是近代生物學上被錯誤訊息影響最大的一個觀念了吧,而且最後假訊息竟然成為大多數人認知中的事實。對Wilson & Brown Jr. 1953文章有興趣的可以在下面連結中找到全文:
https://academic.oup.com/sysbio/article/2/3/97/1674750
至於”生殖隔離“是什麼意思,到現在很多生物學家還是有不一樣的想法及定義(但可以確定的就是生殖隔離並不是雜交不孕的同義詞)。什麼樣的狀況下才能稱作“完整”的生殖隔離就更是很難有共識了。最近Phil Trans Royal Soc有一期專刊討論生殖隔離被完成的期間可能會發生的事目前的暸解,一些相關研究例子及未來研究方向及展望,有興趣的可以從下面這個連結中的專刊導讀開始看起:
https://royalsocietypublishing.org/doi/10.1098/rstb.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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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說的是能把東西養一起嘗試不同種能不能產生下一代是不錯的研究精神,但是這種研究討論的問題是檢測兩種是否“雜交不孕”,而並非兩種是不是不同“生物種”,雜交不孕與是否為不同生物種是沒有一定的相關性的。雜交不孕能探討的問題是兩個個體的基因型產生的下一代在細胞或發育層次上互不相容,此問題本身是一個生物學上很有趣的課題。
很多不同生物種都可以雜交產生健康有繁殖力的下一代:像各種鸚鵡及水族產業中各式各樣雜交品系的魚。
同樣的生物種的不同個體也可以產生不相容的下一代:像人類鐮刀型血球異型和子父母可能會產生有病變的存活率低同型和子下一代(相容的上一代產生不相容的下一代:難道你要說這兩種會有雜交不孕下一代的人類基因型是不同“生物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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